shuizhuyuanluo 写道: > 很早就有这个问题了,拖到现在才讨论。。。 > 两者所描述的格式是不同的 ..... .... ... .. . > 个人觉得应该统一成一种格式,比较倾向于后一种,即“使用 &Mplayer”,因为比较节省,比较短,更适于放在菜单、选项卡标签、按钮这类小地方。 > > nihui 这个貌似没有讨论的必要吧?随着上网本的普及,“节省屏幕区域资源”将是件越来 越宝贵的大事。 所以对于能够节省两个括号的翻译方式,当然应当优先采纳。直接强调一下纪律和 规则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