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勇气和热情可嘉。但须知在国内服务器开设论坛是要遵守有关规定的: http://www.cnnic.cn/html/Dir/2005/02/25/2782.htm “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另,现在缺少的不是论坛的硬件设施,也不是论坛管理员或版主,而是KDE的用户。